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氣田地面建設工程(二期)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氣田地面建設工程(二期)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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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名稱 |
盛業(yè)石油(大沙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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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類別 |
安全驗收評價 |
行業(yè)類別 |
陸地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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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
新、擴建工程 |
項目地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輪臺縣境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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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規(guī)模 |
吐孜102集氣站設計規(guī)模為57×104m3/d,吐孜103集氣站設計規(guī)模為58104m3/d。設計壓力為16MPa。該項目建成后平均產量260×104m3/d,調峰產量325×104m3/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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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 |
工程總投資:7782.77萬元,其中安全投資約為479.6萬元,占總投資的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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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藝 |
采氣工藝、集氣工藝、天然氣壓縮處理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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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事故樹分析法、危險度評價法、道化學火災爆炸指數(sh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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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腐蝕、靜電危害、噪聲危害、其它危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灼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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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險源 |
通過對吐孜洛克氣田地面工程(二期)進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確認本項目沒有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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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該工程項目嚴格執(zhí)行建設項目“三同時”,項目建設方案進行了安全預評價并通過評審。該工程從初步設計到項目的施工建設,從裝置的開工投產到試運行,安全措施合理可行,齊全有效,并在設計和施工中得到落實、實施。對存在的問題已整改合格。各項安全設施符合《安全設施設計》及相關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 結論:塔里木盆地吐孜洛克氣田地面建設工程(二期)安全設施設置和運行符合安全生產要求,試運行情況良好,安全生產管理有效,具備安全驗收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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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陳 宇 |
技術負責人 |
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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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張春雨、李海婷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王鳳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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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何 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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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陳 宇、張春雨、黃雅婷、李海婷、楊巖、于冬水、陳全知、何 金、楊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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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楊巖、何 金、李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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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徐建慶、朱永忠、沙啟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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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陳 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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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xiàn)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xiàn)場資料收集、現(xiàn)場檢查及調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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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勘查時間 |
2021.10.14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1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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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場勘察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