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煉化分公司大慶煉化分公司煉油一廠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煉化分公司煉油一廠安全現狀評價 |
|||||
被評價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煉化分公司 |
|||||
評價類別 |
安全現狀評價 |
行業類別 |
化學品、化學原料及醫藥制造業 |
|||
建設性質 |
/ |
項目地點 |
大慶市讓胡路區宏偉化工園區 |
|||
主要工藝 |
裂解(裂化)工藝、加氫工藝 |
|||||
評價方法 |
安全檢查表、危險度、事故后果模擬分析 |
|||||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
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觸電、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灼燙、車輛傷害等 |
|||||
重大危險源 |
常減壓車間250萬噸/年常減壓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常減壓車間350萬噸/年常減壓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一套ARGG車間100萬噸/年ARGG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氣體分餾車間35萬噸/年氣體分餾裝置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氣體分餾車間40萬噸/年汽油醚化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汽柴油加氫車間150萬噸/年汽油加氫裝置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汽柴油加氫車間170萬噸/年柴油加氫裝置構成三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整加氫車間35萬噸/年重整加氫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整加氫車間10萬噸/年苯抽提裝置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整加氫車間苯抽提罐區構成四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
|||||
評價結論 |
本次評價通過對大慶煉化分公司煉油一廠的危險、有害因素分析,明確了該企業生產運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包括:火災、爆炸、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觸電、中毒和窒息、起重傷害、其它傷害等。本報告分別采用安全檢查表、危險度、事故后果模擬等評價方法對安全管理單元、外部安全條件及總平面布置、內部安全生產條件(檢驗裝置及倉儲設施、公用工程與輔助設施)等方面進行了定性、定量評價,并針對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通過分析與評價,得出如下結論: 1)大慶煉化公司煉油一廠共有9套裝置和1個罐區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煉油一廠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裝置、儲罐涉及的壓力、溫度、液位、泄漏報警等有遠傳和連續記錄;未使用禁止使用的軟管充裝液化危險化學品(液化石油氣);并已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安全辨識、評估、登記建檔、備案、核銷及相關管理。 2)大慶煉化公司、煉油一廠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其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同時各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的專業學歷符合要求;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達到規定要求。 3)煉油一廠100萬噸/年ARGG裝置涉及的催化(裂化)工藝,150萬噸/年汽油加氫裝置、170萬噸/年柴油加氫裝置和35萬噸/年重整加氫裝置中的加氫工藝為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已安裝自動控制系統,并且采用自動控制、自動報警、自動泄壓等控制方法符合要求。 4)煉油一廠涉及到的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包括:原油、燃料氣(甲烷)、石腦油、汽油、硫化氫、液化石油氣、丙烯、乙烷、甲醇、氫氣、苯、甲苯等。煉油一廠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原則符合要求。 5)大慶煉化公司已按要求配備應急救援裝備,且應急能力符合要求, 6)大慶煉化公司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能夠認真執行安全監管部門下達的隱患整改指令;企業在延期前,需要整改的安全隱患已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7)大慶煉化公司嚴格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沒有使用國家淘汰嚴禁采用的落后生產工藝及裝備。 8)煉油一廠共存在9項隱患問題,已整改完成。 綜上所述,評價單位認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慶煉化分公司煉油一廠的安全生產條件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 |
|||||
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時亮、陳全知 |
技術負責人 |
劉利國 |
|||
評價報告編制人 |
杜宇虹、陳全知 |
評價報告審核人 |
陳宇 |
|||
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楊志勇、樸松哲、杜宇虹、柴云峰、劉樹文、辛衍剛、劉志娟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注冊安全工程師 |
辛衍剛、杜宇虹、柴云峰、劉樹文 |
|||||
參與評價工作的技術專家 |
史一君、倪冬、李成葆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時亮、劉志娟、辛衍剛、倪冬、史一君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主要內容 |
現場資料收集、現場檢查及調研 |
|||||
現場勘查時間 |
2019年6月17日 |
評價報告提交時間 |
2020年4月22日 |
|||
現場勘察照片 |
|